講師:蘇伯顯教授(0933-089566)

壹、 前言

一、 電腦要學、語言要學、理財要學

貳、 摘要

一、 決定(錯誤的決定比貪污嚴重)

二、 一件事威脅到組織的名譽或生存就是危機

三、 用人要無私、做事用智慧。

四、 邱吉爾:樂觀的人把危機當作機會,悲觀的人把危機當作危險。

五、 危機特性

(一) 不確定性(二)時間緊迫性

(二) 威脅性 (四)互動性

(五)複雜性 (六)階段性

六、危機的基本共識

(一)價值中立性(二)時間續性(三)責任及自由度

七、危機管理金字塔:決策者之遠見,危機及機會之認知,是危機管理成

功的最基本要素

八、危機三階段:

(一)預防階段(潛伏期)

(二)處理階段(爆發期)

(三)復原階段(解決期)



叁、學校實務案例分享

九十學年度本校戶外教學活動,一如往常舉行。大清早活動組長帶隊,隨同二年級級任教師帶著學生前往劍湖山遊樂園,今天的行程預計上午八時出發,下午十五時三十分回抵校園。

當天下午十四時左右,學務處電話響起。「主任,學生玩遊樂器材不慎摔落器材底下,傷及頭部血流不止,級任老師抱著學生急得掉淚。」活動組長斷斷續續陳述當時的現況。接著他又說:「園方已經聯絡救護車,等一下會將學生送到台中榮總急救。」學校的學務主任立即告訴活動組長:「你請老師跟園方到醫院,也告訴老師我立刻出發到醫院會合處理。另外,你幫忙帶好出事的這個班級,所有的活動跟行程完全不變。」接著,學務主任將事情原委簡述給教務主任知悉,並且拜託協助處理危機通報事宜,即動身前往。

教務主任接到任務後,首先,聯繫因公外出的校長,校長接獲消息也立即前往榮總。之後,教務主任又協助生教組長填報緊急通報單,傳送教育局。另一方面,又聯絡學校校護及本次活動保險單位服務人員,了解學生意外保險及醫療險的相關權責,並要求其協助家長申請。

另外一方面,校長及學務主任趕到醫院後,給老師一番鼓勵後,級任老師彷彿吃了一顆定心丸,情緒稍微緩和。家長趕到後,剛開始情緒十分激動,急忙想了解孩子受傷狀況。校長先安撫家長情緒,並且告訴他醫生正在做傷口處理及縫合。接著家長又問,為什麼會發生這種事?於是,級任老師向家長陳述是發當時的經過。老師說,因為低年級的學生年紀小,所以到的園區後,他們是全班集合,由老師帶著隊伍一區一區玩。當時他們正想玩迴旋椅,他將學生一個個接到位置上坐下,準備全部學生坐好後再通知控制人員啟動。方芳小朋友坐在位置等候同學,沒想到老師還在安頓其他同學時,方芳起身跨出來,一不小心踩了個空,瘦小的身體居然落在迴旋椅下,頭部撞個正著。所幸當時迴旋車尚未啟動,否則後果不堪設想。 說到這裡,園方負責人在一旁補充說,他們承認這起意外事件是園區設備的疏失,他們願意承擔所有責任。

當天校長、學務主任、級任老師均陪同家長在醫院,一直到醫生處理好傷口及做完傷勢說明,所幸沒有傷及腦部僅僅皮肉之傷而已。之後幾天,校長偕同家長會長帶著急難慰問金,老師也帶著水果到醫院探視,主任協助家長要求園方理賠事宜,這起意外事件總算落幕。

這事件落幕後,有一天晨會時間該班級任老師,公開在晨會上感謝行政團隊的協助,學務主任也利用這個機會向同仁說明處理的經過,同仁們對行政處理回報以熱烈掌聲,這起意外事件到此算是真正落幕了。



肆、反思批判

一、前言

本次學生戶外教學活動意外事件,能夠在很短的時間內平和落幕,除了相關處室及人員外,對全校老師也著實上了真正的一課,其中真的有許多值得大家省思的地方。

事發當時,領隊在第一時間通報,透過學務主任指揮,現場做好緊急處置,受傷的學生立即送醫外,其餘學生的活動行程均不受到干擾,對大多數學生而言,還是完成一次愉快的戶外教學活動。

二、案例說明

另外意外事件發生當時,級任老師處在手足無措的情況下,校長及主任能隨即趕到,對老師打了一針強心劑,所以該班的級任老師,在事件告一段落後,自發性的在晨會說明及感謝(該位老師從沒有在晨會上主動發言),在當時教師會活絡,開始成立組織之際,這個動作事實上為老師及行政拉起一道友誼的橋樑。

對家長而言,行政及時出面,認真負責的處理態度,也能讓他們寬心釋懷,當然我在這兒還要特別強調的是,這位級任老師平時認真負責,深獲家長肯定,以致於發生不幸時,老師的說明家長能認同,也相信這是一件純粹意外事件,絕非老師疏忽造成的。

三、處理流程

事發之後,學務處在晨會上對本起事件,做出簡明扼要的說明及檢討,對所有同仁無疑上了一課。他說,事發時學校處理的方向有:(1)現場緊急處置。(2)通知家長。(3)掌控各方正確訊息,簡要深入了解案情。(4)電話向上級通報。(5)通知家長會等有關人士。(6)建立初步書面資料。(7)統一對外發言。(8)尋求各種資源。(9)安定師生情緒。(10)獲得善後共識。(11)慰問。

當然,這些流程絕非一個人做到,也絕非是一個處室做到的,而是所有的行政團隊分工合作完成的。經過這一個案例說明,相信老師們在面對意外事件時,更篤定、更專業,也更加能贏得家長的信賴。

四、省思

當然這個案例仍然有一些值得我們反省的地方;首先我們想探究的是,戶外教學的地點是否適宜;其實我們會發現許多學校包含中小學,學校辦理的戶外教學地點往往都在遊樂區,這些地區有多少教育意義存在?實在令人懷疑。因此,當我們在安排地點時,老師們是不是能更秉持專業去為孩子們選擇與課程相關的地點、機構去參觀,這個部份有賴於教師專業對話、討論形成共識。

其次,當活動地點決定之後,事前探勘工作也是不容忽視的,一個大型的遊樂園,必然有各式各樣不同遊樂器具;懸疑刺激鬼怪的、驚險緊張的、快速上下飛行的等等,但是因為參觀學童年齡層不同,老師更應該事前到場了解,除了規劃路線外,對於危險性偏高,對學童不適合的參與項目去除,並且在行前教育,以避免學生現場興奮過度,無法遵守規定而造成不必要的傷害。

另外,由於小學階段學生年紀小(尤其是低年級學生),自我保護能力較弱,級任教師平時若能組織健全的班親會,藉由班親會中熱心家長的協助,辦理行前說明會後,適度將班上學生分成若干組,每一組由一位至二位家長陪同,負責帶領參觀、活動。如此,校外教學活動,不論在的參觀品質及安全上,都將有多一層保障。

校園中學生意外事件頻傳,事前的宣導教育,防患於未然的確有必要,口頭上叮嚀、書面上提醒均能發揮其一定功效;「多一分防患,少一分損害」,身為學校教師、行政人員,實在應該時時記取教訓,引以為警惕才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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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ackyc200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